全校师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地方征兵办核验身份,校学生资助中心核定资助金额,现将我校2023年春季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情况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学生资助中心、校纪委如实反映,反映形式为: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邮箱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2日—5月26日
受理部门:学生资助中心、校纪委
监督电话:0719-8126050 邮箱:774022695@qq.com
0719-8126117 邮箱:hgzyjw66@163.com
校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