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电大(教院):
随着中秋节、“十一”、建国7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的临近,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和安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平安校园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湖北创建的意见》(鄂发[2013]8号)和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鄂政法[2019]13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深入推进“七防工程”,巩固提升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及时掌控、妥善处理各种势力的渗透活动。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周密,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非法上访事件。
二、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控工作
加强对课堂、论坛、讲座、研讨会、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的管理;严格落实学校网络、刊物、广播等媒体管理责任和措施,及时处理各类有害信息;加强教育引导,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校园舆情,严防舆情发酵蔓延扩散和造成不利影响;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严格按照《关于深化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十办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及时受理来信来访,做好师生的接访工作,合理解决师生诉求,努力将矛盾处理和控制好,严访无理上访、闹访。对有关重点人员,由所在部门(学院)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管理到位、控制有效。
四、进一步规范外出报备制度
全体师生员工外出十堰市实行报备制。职工向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中层正职向分管领导报备,校领导副职向书记、院长报备,书记院长向市委、市政府报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外出实习实训向分管教学校领导报备,学校开展重大活动经书记、校长批准后向公安、派出所报备。学生节假日期间外出向辅导员报备。制订落实学生外出社会实践、实习等活动的预案和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值班工作
2019年下半年学校各系统的值班(含学校总值班)安排已经公布,各值班岗位必须按上级应急值班和学校值班相关规定,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确保信息畅通(24小时开机)。视频监控室、消防控制室保证24小时值班;全天候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场所进行监控。值班时间及时处理应急事务,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校领导汇报并按程序及时报告上级。
学院党政办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