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直属支部)、各机关处室(中心):
为了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实手册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总支(直属支部)、各二级学院和机关处室(中心)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报送给校党政办孔鹏(行政楼416室)。
2.请各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委员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实手册》报送给校纪委办公室531室。
报送时间:6月28日前
校党政办 校纪委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