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2017年第二次专题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6:00。
二、学习地点
行政中心302会议室
三、学习内容
1.传达学习“两会”精神;
2.学习传达《十堰市建立容错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积极性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
3.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文件精神;
4.传达2017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要求;
四、参加人员
全体院领导、院长助理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五、相关要求
1.请所有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
2.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中途不得离开。
特此通知。
党委工作部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