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015年节假日不再另发通知。
一、“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3日,共3天。1月4日(星期日)按1月2日(星期五)课表上课。
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三、“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与周末连休,5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四、“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五、“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7日放假。
六、“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按10月7日(星期三)、课表正常上课。
放假期间工作要求:
1.各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安全工作检查,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各系和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学习、生活及活动安排,让学生过一个充实愉快的节日;
3.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安全值班电话:8126110。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