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014年节假日不再另发通知:
一、“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星期三),共1天。
二、“清明节” 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4月8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三、“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共3天,5月4日(星期日)按5月2日(星期五)课表正常上课。
四、“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2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8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分别按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课表正常上课。
放假期间工作要求:
1.各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安全工作检查,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各系和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活动安排,让学生过一个充实愉快的节日;
3.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安全值班电话:8126110。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