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晋升职务试用期满的副县级、正科级、副科级干部进行考察。
大家对考察对象的有关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党委工作部干部考察组反映。原则上要求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并希望对考察组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考察组联系方式:
陈穗川8126026 13971908910 dwgzbchen@163.com
李 辉8126116 13593755088 lih518@qq.com
党委工作部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