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13年全市中等职业院校大赛的通知》(十教字[2013]30号)要求,十堰市第六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将于2013年5月下旬举行,大赛确定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为主赛区,并鼓励赛事承办方广开门路,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搭台,校企唱戏”,本着大赛依托社会赞助,企业借助活动宣传,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对外进行推介招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技能大赛介绍
第六届全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由十堰市教育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财政局主办,十堰职业技术学院、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堰医药科技学校承办。该赛事活动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力大,连续举办五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今年的大赛开幕式将于2013年5月25日上午9时在十堰职院主赛区举行,届时市领导将亲临指导,各新闻媒体将进行现场报道,来自全市19所中职学校代表队600余名师生,将参加在本赛区举行的数控技术、电工电子、汽车维修、机械加工、计算机应用、会计技术、酒店服务等7大类22个比赛项目的角逐,活动规模空前,社会影响深远。
二、投资价值
本次大赛将展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必将涌现出一批企业适用的技能型人才,为企业招贤纳士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大赛的传播载体涉及我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赛事新闻及相关活动报道将由十堰电视台(新闻频道、综合频道、经济频道)、十堰广播电台、十堰日报传媒集团(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政务网、手机报)、十堰教育电视台、十堰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多角度、高密度播出,传播覆盖面广,必将引起全社会极大关注和参与,为赞助该活动的企业带来良好的市场回报和品牌效应,大大提升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招商项目及效益回报
可采取总冠名、分项冠名、企业展示(大赛指定用品)等方式进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赛独家总冠名
赞助单位出资15万元左右,获取大赛独家冠名资格,仅限1家,出资高者入选。
取得大赛独家总冠名权的企业可享有以下回报:
1.冠名“十堰市 “XXX”杯第六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名称。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媒体发布消息、报道,名称将在会议、文件等赛事活动中使用;
2.将在大赛所有的宣传品(海报、秩序册、成绩册、纪念品等)上使用;
3.冠名单位的产品可获得本次比赛的“指定产品”资格;
4.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将依托赛事活动对冠名企业做采访报道;
5.邀请冠名企业领导出席开幕式,主席台就座,致词、颁奖;
6.可现场挑选人才,可由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校园人才招聘会,经同意可在校园制定地点设置广告位。
(二)分项冠名
赞助单位出资5万元,取得本赛区各比赛大类分项冠名权或协办单位资格,每个比赛大类冠名单位取1家,共7家。
赞助单位可享有下回报:
1.取得分项冠名的企业将以标准称呼,如“XX杯汽车维修类竞赛赛场”出现,由媒体统一进行宣传;
2.企业产品可获得“指定产品”资格;邀请相关企业专家担任评委、进行赛事点评;
3.在赛事活动秩序册上,统一制作广告,并发放给相关媒体、参赛选手等;
4.可由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校园人才招聘会,可现场优先挑选人才,经同意可在校园指定地点设置广告位。
以上作为赛事冠名赞助商的回报条件,一经与本赛区组织方达成合作意向,即可依据企业的具体要求共同商酌针对性的回报条件。
(三)企业展示(大赛指定用品)
在赛事期间,企业还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宣传:
1.在校区指定地点悬挂企业条幅。例“XX企业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3000元/条。
2.在比赛现场周围摆放统一规定的企业展牌,5000元/个。
3.在校区指定场地进行企业产品推介。赞助金额根据企业所需场地地点及展位数目商定,原则上以我院提供的统一展位为标准,5000元/个。
4.在学校举行企业人才招聘会。按照企业要求的规模和条件校企协商赞助金额。
5.以物资方式赞助大赛所需用品,可在产品上标注“第六届中职技能大赛指定用品”。
四、报名时间
总冠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2日。
其他赞助项目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
五、其它事项
招商事宜具体操作由十堰职院赛区技能大赛领导小组负责,未尽事宜可商谈后制定。赞助款可直接打入我院账户。
户 名: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湖北十堰市农村商业银行柳林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474502
六、联络方式
地 址:北京中路38号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科技中心1216室
联系方式:郑妍妍 8126002 18963930166
冯 东 8126012 18963930080
陈晓红 8126012 18986879766
杨 鹏 8126066 1896393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