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近年来,十堰职业技术学院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鄂教办[2012]18号)要求,现就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1-2012学年度,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紧紧围绕“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这一中心,全面加强包括信息公开在内的各项工作,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学院的行政权力“阳光运作”,从而推动学院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保证信息公开有效开展
学院遵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途径和要求、信息公开的组织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调整和优化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院长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学院网站建设,优化信息公开途径渠道
学院除通过信息公告栏、校园广播、院报和校外媒体以及各类会议、学院大事记、会议纪要等方式予以公开信息外,着重建设好学院网站,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将学院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面、客观、清晰地在网站上展示,学院办公室网站在进行改版时将其专门定位为校务公开网站,打造更新及时、内容丰富、权威发布的“校务之窗”和“信息平台”。在2011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首次高职高专院校网站绩效评估中,我院网站在55所参评网站中名列第三,荣获“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优秀网站”称号。
(三)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服务功能
学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十二个方面的内容。另外,学院特别注重重点工作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方面信息的公开,例如,关于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学院通过专题会、工作简报、专题网站等途径及时向全院师生及社会通报相关情况,展示成果、交流经验,推进工作;在今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相关信息都严格予以公开,征询意见、接受监督、力促公平。为方便师生查询和利用,学院还结集编印《教学规章制度汇编》、《学生规章制度汇编》等,在办公室网站中开设“文件汇编”栏目,将全年的党委文件、行政文件、教学科研类文件、党办院办文件及时上网(涉密的除外)。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1-2012学年,全院主动公开信息共30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约2000条,院报200余条,广播、信息公告栏等其他形式1000余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资助、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等;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4)重点专业建设情况,工学结合课程开发与实施评审情况,精品课程情况,实训基地情况,教学成果奖评审,教育部新一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结果等。
(5)十堰“8.4”特大暴雨灾害帮扶情况,重病学生募捐救助情况。
(6)党务、政务动态,以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信访办公室,负责日常接待来访工作。本学年度,在来访来信中,没有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院及时主动开展信息公开,注重信息的权威性、全面性、实效性,切实为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提供服务。从召开的相关座谈会和日常反馈的情况看,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满意。本学年度,没有接到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学院在长年的办学实践中,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坚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在“三个公开”工作中有亮点、有成效,但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制度对学院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师生对其尚不熟悉,学院在这方面宣传学习不够;二是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网站等平台的更新与维护、监督约束等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将其纳入教职工学习计划、编入《学习参考》,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管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办公室以及院内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建设,增强工作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检查督办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平台作用,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