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1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月4日,共3天。其中,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按星期一、星期二的课程表上课),4月5日(星期四)正常上班。
二、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调整工作,及时通知到教师和学生。
2.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的出行管理等工作,排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学院常规值班要切实负责,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