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年度考核有关要求,现就报送2011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报送述职述廉报告的对象
院领导,院长助理,各系(部、中心、处、室)党政正职(含副县级的副职)、主持工作的党政副职。
二、述职述廉报告的主要内容
述职述廉报告一律以“2011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为题,标题下署所在单位(部门)和个人姓名。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客观总结个人2011年度学习、思想、业务工作和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报告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其中院领导一式2份,其他人员一式8份,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于2012年1月4日前交党委工作部。
特此通知。
党委工作部 院纪委
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