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着力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伟大实践的要求,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师风,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在第26个教师节到来之际,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教育新闻网、国视在线网,组织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改革开放以来,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原则上以在职教师为主。
二、评选名额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人选的推荐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3位人选,推荐人选中至少有1名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优秀教师。
三、评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评选流程
1、确定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确定96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2、公示投票
8月8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教育新闻网、国视在线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公示日期从8月8日至8月28日。报纸投票日期从8月8日至8月21日(以邮寄日邮戳为准);网络投票时间从8月8日至8月28日。公众可选择填写报纸选票、网上投票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投票。组委会最后将从所有投票者中抽出幸运者并赠送纪念品。
3、评定结果
评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从96位候选人中评选出32位提名人选,再从中评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其余22位获提名奖。
五、表彰奖励
教师节期间,将对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22位提名奖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请各位师生点击投票!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链接地址:http://super.jyb.cn/2010jskmpx/